近日,一家公司的处罚通报在网上传开。1 月 4 日上午,成都某公司董事长在微信群里发了个红包。当天下午,公司下发处罚通知,抢红包的三位员工每人罚款 500 元,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。
法盲:随便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。
钓鱼执“法”:自己都在玩,还说别个。员工一看,董事长兼老总(如果不兼老总,这公司老总就是傀儡了,太上皇插手日常事务了)都在发红包,董事长兼老总都在耍手机,就是允许我们抢红包噻,说不定是董事长兼老总鼓励我们呢。
管理随意:明明规定是罚 100(虽然这个规定是龟腚),现在就因为董事长兼老总一句话,就改为罚 500。
武断:手机放在桌了,来信息了,有提示,拿起点一下,就算玩手机?
唯我独尊:这企业文化,我擦……(对不起,企业文化是啥?)